原来的法律没毛病,什么是正当防卫,什么是防卫过当,什么是互殴,正常思维的人都能看的明白。
法官大人居然判为互殴,各打五十大板。
很明显法官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,让被打了的人别还手,法官好判。
你还了手,对方要跟法官无限拉扯,不胜其烦,迫于压力,还是让受害者也吃点亏吧,让施害者寻找到一点点平衡。
这法官不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吗?连基本的正义感都没有,还吃着纳税人的俸禄,我看还是让他早点下岗好。
之所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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